一、南宁供卵受孕
1、处理条件
2、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诞生的子女回国落户。
3、处理资料
4、《公民申报诞生挂号请求表》;
5、国(境)外医疗组织出具的诞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组织出具的诞生证明翻译件;
6、爸爸妈妈及子女回国运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7、爸爸妈妈两边《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父或母一方为境外人员的,供给护照);
8、处理流程
9、请求人提交请求资料→受理、初审→复审→决议→归档
10、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南宁招捐卵
1、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00-:00-00;
2、县域内:冬天星期一至星期00-:30-30;夏日星期一至星期00-:00-00
3、1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4、处理条件
5、属非婚生育、早婚早育(1996年1月1日今后诞生)
6、处理资料
7、爸爸妈妈两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8、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请求落户方必须在陈述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并加盖单位、村(居)委会章。
9、处理地址
10、联系电话:0771-5878110